近日,財政部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了《關于政府采購領域本國產品標準及實施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該通知旨在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體系,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并明確提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給予本國產品相對于非本國產品20%的價格評審優惠。
▲截圖來自財政部
根據通知內容,本國產品是指在中國境內生產,并符合一系列具體標準的產品。這些標準包括產品必須在中國關境內實現從原材料、組件到產品的屬性改變,屬性改變必須產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組件的新產品,并具有新的名稱和特征(用途);產品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組件成本應當達到規定比例要求;以及對特定產品的關鍵組件、關鍵工序等在中國境內生產和完成的要求。
這一標準的制定,不僅確保了產品的本土屬性,還通過具體的成本核算規則和關鍵工序要求,進一步規范了政府采購行為,防止了貼牌、簡單包裝等細微操作帶來的混淆。
在實施政策方面,通知提出了明確要求。政府采購活動中,當既有本國產品又有非本國產品參與競爭時,對本國產品的報價將給予20%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同時,對于采購項目或采購包中包含多種產品的情況,只要供應商提供的符合本國產品標準的產品成本之和占該供應商提供產品的成本總和80%以上,該供應商提供的產品整體也將享受20%的價格扣除優惠。
為了確保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通知還強調了平等對待各類經營主體的原則。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營主體在政府采購中將平等享受本國產品的支持政策。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供應商資格條件確定和資格審查、評審標準等方面,必須對各類經營主體一視同仁,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進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
此外,通知還詳細規定了爭議處理機制,對于涉及產品或組件是否在中國境內生產、中國境內生產組件成本或本國產品成本是否達到規定比例要求以及關鍵工序是否在中國境內完成等爭議,明確了相應的處理原則和證明材料要求。
此次財政部發布的通知,無疑為本國產品在政府采購市場中爭取到了更多的機會和優勢。通過給予本國產品20%的價格評審優惠,政府不僅鼓勵了國內企業的發展,還促進了本土產業的升級和轉型。同時,政策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也得到了充分保障,為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奠定了堅實基礎。
對于國產儀器行業來說,這一政策也是利好。在政府采購中,高端儀器仍以國外品牌為主,國內企業在技術和市場份額上均面臨較大挑戰。通過給予本國產品20%的價格評審優惠,國產儀器在政府采購中的價格優勢將進一步增大,有利于國產儀器擴大市場份額。同時,政策對本國產品的支持也有利于吸引國外儀器品牌加快本土化進程,將產品的整個生產鏈轉移到國內,從而促進國內儀器行業整體水平的提升。
素材來源: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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